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海成渔业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威海市荣成市石岛湾北部海域,项目工程内容包括码头和港池。其中码头长876.6m,码头占用海域面积5.0608hm2;港池占用海域面积21.1956 hm2,其中疏浚面积约3.6498hm2。
项目建设渔业码头,项目建成后能够为发展海洋渔业提供渔船靠泊和装卸渔获物服务。
工程总投资22548万元,施工期约17个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查阅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by-iR_FCSFG4U3yjODaUg,提取码:zhcy。
纸质版查阅方式:可去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办公地址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等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查阅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hAiUvfMiMd_94pmb2vJbQ?pwd=abe4,提取码:abe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发送邮件、来电、来函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鑫发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部长
电话:18506302229
电子邮箱:xfyyjtbgs@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朝阳西路888号
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中海昶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电话:18663918397
电子邮箱:99875877@qq.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资源博雅广场3号楼305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